如何看待社会或媒体对城市执法的负面评价

江河装饰 2021-09-19 09:33 349 次浏览 赞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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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或者媒体对城市执法的评价有正面也有的,不可能选择筛选性的评价只报道好的,然后把那些做的不好的方面选择性的不报道,这样子会推动这些城市的执法者徇私枉法或者不按章办事,也有可能会形成一些误触的勾当。
    部分的工供机关以及一些部门,是需要要我们老百姓来京都的,因为相关的纪委监督部门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一些的评价就是能够让这些城市执法者能够很好的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并且改正过来,能够更好的为服务。
    如果我们真的像你所说的,这些的评价都不发送出来,不能让别人知道,那么城市执法者给予人的形象都是好的,都是正面的,没有错误的,一旦有了龌龊的勾当,那么就是整个系统的瘫痪,或者是整个系统所有人员都会参与的重大执政事故。
    最后要跟你说的是,看到事情一定要看到全面,不要只是想的带来的一些不好的影响,你要想着好的方面都会带来什么,对不对?这样你才能够从一些不好的方面,从黑暗的角度才能看到光明。

    浏览 253赞 148时间 2023-01-06
  • 如果蛋蛋愿意

    在一个五十六个民族都可以团结一心的,为何单单把变成了“异类”,成了“中国打击弱势体的特种部队”。

    我觉得上面的“弱势体”一词或许点出了问题的关键,由于只承担执法职权,各类违法行为,且管理的对象多为社会底层人员(如小摊小贩,且基本上是无照经营、乱摆乱行),因此有悖于公民同情弱者的心理;加上全国组织无序发展、肆意扩大自己职权、增加太多临时工。个别被曝出密集的力执件,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被众抨击的焦点。


    首先,先说众同情弱者这个原因,本来就社会和经济地位来说,被执法对象已经算是弱者,再加之执法往往是体执法,而被执法对象通常只有一至两人,在人数上被执法者依然是弱者。
    其实有时候就在想,人们提起就说到力执法,为什么提起摊贩就没人说力抗法?因为众永远是同情弱者的,在出现纷争后肯定会偏向弱者,替弱者发声,就像劫富济贫一样,但是如果只是这样,远不可能导致民众对如此痛。
    这时候某些媒体的出现就至关重要了,有一部分媒体工作人员和机构利益熏心,在报道内容中以他们的“同情”和偏颇的立场左右社会舆情,他们诱导众不再去关注事情的起因,只关注结果是多么的“令人发指”,摊贩三番五次不听劝阻被暂扣物品在媒体嘴中成了“抢”,摊贩谩骂甚至殴打执法者在媒体嘴中成了“打人”…最终,引发了整个社会对的攻击。


    其次,全国组织无序发展,人们戏称是“没妈的”,因为部门只有市局,没有省厅。省里只能勉强挂靠建设厅,接受建设厅的指导,到中央更是找不到主管部门。多位认为,出现以来,一直被视为权宜之计,其法律依据、人员编制、财政保障、执法规范等制度化建设,都严重滞后。目前并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对执法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只能“借法执法”。尽管行使行政处罚权限,但始终缺乏行政法律地位。
    这种法律规范的缺失,以致每次与摊贩发生,双方都遵循着自己的生存法则进行。比如奉行了城市管理的政策取向,而摊贩的“冲动”,是基于城市生存考量,是在争夺自己在城市中的生存空间。有表示:“在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缺乏给摊贩的生存空间。
    中国有句古话,无规矩不方圆,而这个要去维持规矩的体却得不到自己的“规矩”,岂有不乱治理?个别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用打、砸、抢、掀、吼、骂等惯用力方式给整个队伍抹了黑。他们将摊贩的自尊踩至脚下,将“为服务”的公仆身份抛之脑后;还有些自身素质不高,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交流和化解,态度强硬从而引起众反感,最终导致激化。


    再者,每次出现有关的时,报道中经常会有涉嫌执法者为临时工作人员,个人觉得媒体有在这个地方故意挖坑,这样写出来无论谁看了都会反感,会觉得是推卸责任,从而更加激化了民众对整个队伍由上而下的痛。
    但其实,上面已经说了的编制十分混乱,一部分是事业编制,另一部分是公务员编制,剩下的都是协管人员。武汉市发布过《协管员违纪,连带处罚人员》,里面显示,武汉正式执法人员只有2100名,而协管人员却高达4000多名,近1:2的比例,协管人员素质还统一比正式低,出现力执法是多数为协管人员其实也不足为怪,至于有关部门是否故意开脱就另当别论了。


    最后,我总说力中,个别素质低下的力执法,大家有没有类推过,个别素质低下摊贩力抗法也是主要原因。
    摊贩多数文化素质和职业能力不高,有部分摊贩形成了一定范围的帮派势力,在与的“游击战”中积累丰富的“斗争”经验,生存是他们最基本的追求目标,而对其进行简单的清理处罚,无异于侵犯了他们的生存权利,断了他们的谋生渠道,当然极易产生强烈的不满和抵触情绪,甚至不惜“力抗管”。
    在平时,“软力”抗管更是无处不在,“一哭二闹三躺倒”,蓄意扩大事态,发动社会,阻挠执法,是他们的常用。” “拉着不让走,抓着东西不放手,躺在执法车下,以不识字为由拒绝签字……”日复一日,你是你怎么想?道理讲不通的时候没有具体的条文规定,个别人员就出现了极端的行为。

    解决:政策赎救

    中央释放的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信号,对自己的职业一直没有归属感的,终于受到中央关注,对他们来说实在让人内心澎湃。这下队伍“上无顶层设计、中无执法边界、下无有效执法力量”的局面终于要有所改善了,虽然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至少有了开始才会有进步。
    “大部门制改革关键就是执法队伍的规范化问题。如果队员的身份和编制问题可以解决,逢进必考,那么将来执法人员的素质会得到提升,文明执法也能更好开展和实施。”
    现在队伍2/3时临时工,临时工流动性强,“捅娄子”了开除便是,可黑锅却要所有的执法人员背。如果大部门改革成功,就不用任何事总先替挨一,因为有了负责这支队伍的部门,就有了规范解决的前提。
    当有了统一编制,统一,统一纪律,成为像一样的正规队伍,保证执法的权威性,消除社会对执法合法性的质疑。那他们在百姓心中的形象自然越来越好,这将为解决与小摊小贩之间诸多带来契机。


    城市管理主要是两大类4个方面,这些管理涉及包括工商、、市政市容委等多个部门,甚至包括对城市治安的管理。
    城市管理还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现要解决的问题的是平衡许可权和处罚,如一些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权在环保、市政市容委、工商等部门,而最后却要由来执法和处罚,容易导致混乱,如何用最完善的制度来平衡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处罚权里,涉及城市管理的,又涉及多个部门。各个部门之间有交叉,又互相,一些城市管理问题,无法真正做到部门间相互配合,问题也得不到真正解决,明确的条文来划分权利与交流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大部门制要整合很多部门的执法职能,有的部门职能要整合,重心要下移,要强调综合性。”
    “当然,对不仅要解决其身份问题,更要对之开展法律培训,从源头化解,有了主管单位,出现问题对其要实行问责制度。”

    解决:执法方式改变

    对于违法使用力手段的一票否决。城市管理是个筐,难事全都往里装,最委屈的就是不被众理解,而理解是建立在有效的沟通上面的。
    队伍应该坚持人性化执法,多和摊贩沟通,而不是见了就撵走,摊贩走了任务就完成,与摊贩建立一条合理的沟通渠道才真正有利于的解决。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水平和业务水平,对工作更加负责,多为考虑,更好地体现为服务的宗旨。
    执法时,放下身段,尊重摊贩,耐心劝导,不吼骂,不掀摊,体谅对方难处,在对方收摊时伸出双手帮上一把,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可以得到对方更多的理解。
    更应该及时解决市民问题。建立与商贩良好的沟通渠道,不对摊贩和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及科普知识讲座,及时与摊贩互动,解决与摊贩之间的误会,自我检讨,改善工作作风。


    有记者提出:部门可以邀请市民、摊贩、媒体、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座谈会,为公众一个发表的平台,一方面可以开诚布公地谈自身工作和不足,另一方面可以倾听各方诉求,与公众一起研究解决问题,如此可以拉近与公众的距离,增加彼此了解,消除自身的“刻板”形象,从而更好地进行城市管理。

    解决:摊贩的生计

    作为摊贩,每天起早摸黑、走街串巷、东躲,就只为多赚一些钱,更好的生活;作为,清理占道经营是其工作中不可推卸的一部分责任,赶人、罚款、扣留物品,并非执法目的,而是规范秩序。二者工作都是为了各自所需,为了各自生活
    摊贩如果遭遇查扣没收,很少有人会乖乖就范,抗拒和争执几乎是一种本能。摊贩摆摊时,应该规范自身经营,配合执法,不惹事,不,不辱骂,不哭闹,该收摊时赶紧收摊。双方都多站在对方立场上为对方考虑,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双赢的局面何愁不能实现?


    由于提前退休、并轨等原因,城市无业人员大量增多;也有大量农村务工人员涌入郑州谋生。受资金少、知识技能单一、就业能力差等,他们最常从事的就是“摊贩”,他们推车挑担,走街串巷,不用缴纳高昂租金、税收、各项杂费,也不用办理各项复杂手续。
    但如果还有更好的营生,如果还有更好的选择,谁还愿意东奔西跑、东躲呢?
    所以,没有秩序就没有自由,但要让众主动维护秩序。一个城市,可以尽可能多地划出一些区域,让小商小贩有更大的空间。设立农贸市场、二手市场,而对职业摊贩则要求他们申请相关执照,这些并不是不可能,需要过程,更需要开始。
    “摊贩的经营空间应该受到优惠照顾。如果摊贩的生计不能保障,有违城市管理的基本出发点

    浏览 159赞 75时间 2022-05-10

如何看待社会或媒体对城市执法的负面评价